各二級單位:
2023年度各類項目經費已下撥𓀊,為落實和推進2023年度預算執行⛹🏿♂️🏰,確保在財務關賬前能完成支付,現就相關采購事項通知如下➰:
1、即日起,不再受理進口設備、以及預算金額≥100萬元的項目的采購業務。
2🪹、30萬元≤預算金額<100萬元的項目😴,應於10月15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。
3、集中采購項目(如電腦、打印機🤹♂️🤢、復印紙等)😭,應於10月31日前完成采購申請審核🧑🏼🎤。集中采購項目詳見上海政府采購網電子集市平臺http://www.zfcg.sh.gov.cn/)。
未按照上述時間節點完成采購申請審核的采購項目,我辦將不再受理采購🫏🐬。
特別說明🏉:
1、完成采購申請審核指在OA上提交采購申請並審核完畢,提交內容需包含采購需求和技術指標🈹。具體操作⭐️:OA-﹥資產管理-﹥采購管理子系統
2🚵、金額≥2萬元的采購項目必須簽訂合同,我辦將根據采購申請進行合同審核。
采購與招標管理辦公室
2023年10月7日